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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15年招聘20名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6日    阅读次数:1436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名额
根据法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志愿从事人民法院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法学类专业毕业。
3.年龄28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具备所必须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熟练掌握计算机电脑排版和文字录入、编辑等工作。
四、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电子扫描件及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电子照片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cjfyzhaopin@126.com。
2.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30日,截止至7月30日下午17:00。
五、考试
1.电脑记录庭审测试。自备电脑,以自己熟练的文字输入方式对一宗案件开庭审理情况进行记录,以WORD格式编辑提交。
2.面试。根据电脑记录庭审测试成绩,按聘任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3.总成绩计算方法。按庭审电脑记录测试成绩占总分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进行一次性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政审合格者,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门户网站统一公布招录结果,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本院与其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每位聘用人员依法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每月2700元(含300元绩效工资)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月工资为2500元(含300元绩效工资)。
咨询电话:88866956、88865831;监督电话:88866179。
附件: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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