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招聘信息>>阅读文章

三亚学院2015年校园精英招聘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8日    阅读次数:1901

根据学校人力资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综合考虑以往留校工作毕业生所表现出的与学校价值同向,熟悉环境,适应能力强,吃苦耐劳,爱岗爱校的特点和优点,经过校务会决定,启动2015年校园精英招聘工作。

一、招聘对象

三亚学院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能够在2015年7月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遵守校规校纪,学业经历中无违纪处理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平均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40%以内;

4.中共党员优先(辅导员岗位要求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三、招聘工作流程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有意向的学生可以登录人事处网站下载《留校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好后,递交到各二级学院办公室 。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

学院将收到的本学院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学生提交到人事处。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和校团委将应聘材料进行复核,并确定初试名单。

2.筛选及面试

(1)心理及职业性格测试

测试内容为心理测试和职业性格测试,测试采用问卷的形式。

(2)结构化面试

通过结构化面试,进一步分析应聘者素质和岗位匹配度。

(3)综合面试

学校考核组对应聘者综合情况进行考核,最终确定录用名单及工作岗位。

3.岗位实习

通过实习期,考察和锻炼应聘者的工作能力、素质和态度。实习结束后,人事处以实习单位出具实习结论作为参考依据,决定是否正式聘用应聘者

4.正式聘用

人事处向通过岗位实习的实习生发放《录用通知书》,实习生根据《录用通知书》准备报到材料,在指定日期到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书》。

四、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五、其他

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测试、面试、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人事处、校团委

2015年4月2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