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就业咨询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二○一三年五月)
为了推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帮助广大毕业生了解就业市场与社会需求,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使毕业生了解学校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的流程,解答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更好地为广大毕业生提供周到、快捷的服务,指导毕业生成功就业,在5月举办我校2013届毕业生“就业咨询服务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部、海南省就业局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要求,贯彻学校办学理念,把质量建构式内涵建设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就业工作队伍的服务功能,全方位为毕业生搭建就业服务咨询平台,开展系列咨询指导活动,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引导毕业生文明离校。
二、服务体系
由学校统筹安排,招生就业处牵头,联合组织部、教务处、校团委、保卫处、社区管理中心、财务处、图书馆、各学院团委等部门,紧密沟通,热情服务,构建起“部门联动、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咨询服务体系,共同举办“就业咨询服务月”活动。(就业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1)
三、服务对象
主要针对2013届毕业生,其他年级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四、活动要求
1.相关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就业咨询服务月”活动,各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的辅导老师应了解教育部、省就业局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政策,熟悉毕业生工作流程,全力为毕业生做好咨询服务;涉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相关部门工作流程清晰,明确,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毕业生服务活动。
2.各学院结合自己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为毕业生顺利离校、文明离校做好各项引导、管理与服务工作。
3.相关部门、各学院应注意收集毕业生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及时做好相关就业咨询调查统计工作(见附件2、附件3)。
4.相关部门、各分院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为咨询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全校高度关注就业工作、毕业生热情参与就业工作的局面。
招生就业处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