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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就业咨询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9日    阅读次数:2012

 

关于开展“就业咨询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二○一三年五月)

 

为了推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帮助广大毕业生了解就业市场与社会需求,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使毕业生了解学校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的流程,解答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更好地为广大毕业生提供周到、快捷的服务,指导毕业生成功就业,在5月举办我校2013届毕业生“就业咨询服务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部、海南省就业局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要求,贯彻学校办学理念,把质量建构内涵建设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就业工作队伍的服务功能,全方位为毕业生搭建就业服务咨询平台,开展系列咨询指导活动,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引导毕业生文明离校。

二、服务体系

由学校统筹安排,招生就业处牵头,联合组织部、教务处、校团委、保卫处、社区管理中心、财务处、图书馆、各学院团委等部门,紧密沟通,热情服务,构建起“部门联动、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咨询服务体系,共同举办“就业咨询服务月”活动。(就业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1)

三、服务对象

主要针对2013届毕业生,其他年级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四、活动要求

1.相关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就业咨询服务月”活动,各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的辅导老师应了解教育部、省就业局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政策,熟悉毕业生工作流程,全力为毕业生做好咨询服务;涉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相关部门工作流程清晰,明确,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毕业生服务活动。

2.各学院结合自己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为毕业生顺利离校、文明离校做好各项引导、管理与服务工作。

3.相关部门、各学院应注意收集毕业生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及时做好相关就业咨询调查统计工作(见附件2、附件3)。

4.相关部门、各分院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为咨询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全校高度关注就业工作、毕业生热情参与就业工作的局面。

附件:关于开展就业咨询服务月的通知及附件.doc

 

 

                                      招生就业处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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