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关于举办2014年海南省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为学生营造“创新、创业、创价值”的良好创业氛围,帮助学生了解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意识,激发创业热情,提高创业能力,让学生更好地走向社会。我校决定于2014年9月至10月举办三亚学院2014年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引领创业,助推就业
二、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初创企业组两个组别。凡我校有志于在省内创业或已在创业的在校生、往届毕业生。参赛者可以以个人或团队身份参赛,团队成员不超过3人。
三、参赛条件
(一)创意组
1.有创业意向或正在准备创业的创业个人或团队;
2.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实际用途广泛、市场发展空间大、能带动各类群体就业的创业项目;
3.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初创企业组
1.在海南工商行政部门注册不超过5年(2009年5月31日以后注册)的小微企业;
2.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3.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其它要求
1.参赛项目选题要紧密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重点突出科技创新;
2.初创企业的参赛团队必须有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若在参赛过程中或在赛后发现参赛者与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不相符,将取消团队参赛资格或取消其获奖资格;
3.在历届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和团队不能参加本次大赛。
四、关于报名
(一)报名方式
各学院选拔推荐。每个学院至少推荐三组选手或团队。
(二)报名材料
1.创意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在校生由学校出证明)、《参赛选手(队)承诺书》(见附件)、《创业计划书》和《创业计划书(简本)》(见附件)书面作品(一式三份),并提供报名材料电子版;
2.初创企业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在校生由学校出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参赛选手(队)承诺书》(见附件)、《创业计划书》和《创业计划书(简本)》(见附件)书面作品(一式三份),并提供报名材料电子版。
五、实施步骤
大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对于决赛中胜出的选手或团队,我校将推荐其参加2014年海南省创业大赛。
(一)初赛阶段(9月底前)
初赛阶段由各学院组织实施,每个院校可根据初赛情况择优推荐参加学校决赛,并将报名材料于9月25日前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syxyjy@126.com
(二)决赛阶段(10月初)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参赛选手或团队提交的创业计划书进行评审,采取选手现场展示,答辩等方式进行决赛(创意组和初创企业组的决赛名额将根据各组报名情况确定),遴选出优秀选手(队)参加2014年海南省创业大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举办创业大赛是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学院要认真筹划,精密安排,切实做好海选等环节的组织选拔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学院要运用多种方式做好创业大赛的舆论宣传工作。鼓励学生参加到创业活动大赛中,激发学生创业热情,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氛围。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386303
附件:1.参赛选手(队)承诺书
2.创业计划书简本
招生就业处 校团委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