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速递>>阅读文章

关于举办2015年海南省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7日    阅读次数:1512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              文件                                                    共青团海南省委


琼人社发〔2015〕127号

关于举办2015年海南省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团委,各大中专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有创业梦想的人搭建展示和交流平台,树立一批创业典型,引领更多的劳动者投身创业实践,吸引社会关注和支持创业,促进我省创业创新型人才培养和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充分就业和经济发展,决定于2015年5月至12月举办海南省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点大众创业之火 拓万众创新之路
二、参赛对象
凡省内有志于创业的在校生、往届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以及社会人士均可报名参加大赛。参赛者可以个人或团队身份参赛,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
三、大赛组别
大赛组别分为两类:创意组、初创企业组
四、参赛条件
(一)创意组
1.有创业意向或正在准备创业的创业个人或团队;
2.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实际用途广泛、市场发展空间大、能带动各类群体就业的创业项目;
3.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初创企业组
1.在海南工商行政部门注册不超过5年(2010年6月30日以后注册)的小微企业;
2.无知识产权纠纷; 
3.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其它要求
1.参赛项目选题要紧密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重点突出科技创新;
2.初创企业的参赛团队必须有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所有报名参赛的初创企业组团队务必提交由公司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参赛资格申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若在参赛过程中或在赛后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团队参赛资格或取消获奖资格,并收回奖金;
3.在历届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和团队不能参加本次大赛,单项奖除外。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点
1.省内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本校就业指导部门报名参赛;
2.社会人员在其企业或户口所在市县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就业局报名参赛。
(二)报名材料
1.创意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在校生由学校出证明)、《2015年海南省创业大赛报名表》、《参赛选手(队)承诺书》(见附件)、《创业计划书》和《创业计划书(简本)》(见附件)书面作品(一式五份),并提供报名材料电子版;
2.初创企业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在校生由学校出证明)、《2015年海南省创业大赛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参赛选手(队)承诺书》(见附件)、《创业计划书》和《创业计划书(简本)》(见附件)书面作品(一式五份)、参赛资格申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并提供报名材料电子版。
(三)相关技术支持
所有有关大赛的新闻和通知统一通过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信息网(www.hnbys.net)发布,参赛选手可登陆浏览相关信息和下载相关报名材料。 
六、实施步骤
大赛分筹备、宣传发动、初赛、培训、复赛、晋级赛、实地考察和总决赛等7个阶段。具体步骤如下:
(一)筹备阶段(5至6月)
制定申请落实大赛经费、大赛方案、发布通知等相关文件。
(二)宣传发动阶段(7月至8月)
大赛组委会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全方位、多层次、不间断地宣传,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提升大赛的知名度,并邀请历届大赛创业成功代表、知名企业家和创业导师在各大中专院校和各市县举办创业经验交流沙龙和讲座,指导参赛人员并带动更多的人报名参赛。通过创业巡讲和经验交流沙龙,助推我省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全社会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同时公布报名地点和方式,接受报名。
(三)初赛阶段(9月)
各市县和大中专院校按照大赛要求举办本地(校)区初赛并推荐项目参加省级复赛。全省共选出120个团队进入复赛阶段。
(四)培训阶段(9月)
邀请创业导师、创业成功企业人对进入复赛的120个团队进行创业指导培训,帮助参赛选手不断完善创业项目,提高创业能力。
(五)复赛阶段(10月上旬)
通过评审作品、选手项目展示、评委提问等环节,评选出60个团队进入晋级赛。
(六)晋级赛阶段(11月上旬)
通过选手项目展示,评委提问等环节,创意组和初创企业组各评选出15个获奖团队,每组前5名进入总决赛。
(七)总决赛阶段(12月上旬)
1.实地考察
组织创业导师对进入总决赛的5个初创企业组的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现场评分,分值带入总决赛成绩。
2.现场比赛
采取选手项目展示、评委提问等方式,决出相应名次。
七、奖励扶持
(一)创意团队组:一等奖1名   奖  金40000元
二等奖4名   奖金各20000元
三等奖10名  奖金各10000元
(二)初创企业组:一等奖1名   奖  金80000元
二等奖4名   奖金各40000元
三等奖10名  奖金各20000元
(三)优秀组织奖10名          奖金各10000元
    进入40强选手获优秀奖并获发荣誉证书。
对优秀项目,将根据国家和海南省有关政策规定提供后续跟踪服务,包括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一对一指导、协助办理小额担保贴息贷款以及协调安排其进入海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
八、配套活动
(一)召开大赛新闻发布会,在省内各大媒体上刊发赛事启动新闻及赛程进展情况报道;
(二)4月起,邀请历届大赛创业成功代表、知名企业家和创业导师在各大中专院校和各市县举办创业经验交流和讲座;
(三)举办青年创业论坛;
(四)展示历届参赛选手创业成果;
(五)报道优秀毕业生创业系列典型;
(六)组织创业专家对参赛选手进行创业辅导培训;
(七)在大赛结束后为获奖创业项目举办专场投融资对接会。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举办创业大赛是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市县、院校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里成立海南省创业大赛组委会,各市县、院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大赛组织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抓好大赛的组织实施。请各市县、院校于2015年8月5日前将《各组赛区组委会回执表》(见附件)报送至大赛组委会。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市县、院校要认真筹划,精密安排,按照大赛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各类参赛人员、团队报名参赛,并按照大赛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切实做好海选、初赛等环节的组织选拔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市县、院校、各有关单位要广泛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等媒体做好创业大赛的舆论宣传工作。要重点宣传创业大赛的目的、意义、步骤和要求,宣传国家、省、市促进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各类创业典型,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和知晓面,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宣传,开辟专题、专栏,报道创业大赛进展情况。
 
联系人:陈创福  林森森
联系电话:65371942、65341724    传真:65371942
大赛电子邮箱:425887094@qq.com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海南省委
 
 
2015年7月3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