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就业工作内涵建设,完善工作流程,提高服务品质,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书、报到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每周 周一,(暑假期间 ,每月5日,15日办理)
二、办理地点:招生就业处就业科(书明楼C404)
三、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办理相关事宜
(一)就业协议书
1.遗失、损坏补办流程:
(1)就业协议书遗失、损坏补办申请表(到所在学院领取);
(2)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5)经毕业生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后,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审核通过,学校就业网站公示三天,方可予以补办。
2.协议违约换发流程:
(1)毕业生协议书违约换发申请表(到所在学院领取);
(2)原签约单位解约函(原件及复印件)或原协议后两联;
(3)新单位的接收函(原件及复印件);
(4)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如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7)经毕业生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后,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审核通过,学校就业网站公示三天,方可予以换发。
(二)报到证
1.遗失补办流程:
(1)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到所在学院领取);
(2)报到证遗失证明交到海南日报刊登遗失启事;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如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6)经毕业生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后,交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审核通过,领取报到证遗失证明;
(7)至海南省就业局办理(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
2.报到证改派流程:
(1)报到证改派申请表(到所在学院领取);
(2)原协议单位的解约函(原件及复印件);
(3)新单位的接收函(原件及复印件);
(4)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如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7)经毕业生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后,交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审核通过,领取改派证明;
(8)至海南省就业局办理(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
以上材料需提供齐全(一式两份),原则上就业协议、报到证每生只能补发一次,如有疑问请提前致电招生就业处就业科。
联系电话:0898-88386303
联系人:程老师
招生就业处
2014年3月13日